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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设计原理

    灯具设计原理

    室内设计中灯具形态的表现,在保证最基本的功能要求之时,超越固有的所谓灯具形态的观念,设计思维的意念与想象便会进入无限丰富的创造空间。由材料、结构、形态和肌理构造的灯具物质形式也因此易于被转化为孕含某种人文精神的艺术视觉载体。灯具设计的内容与形式是光。室内灯具功能的限定并不存在十分严格和多方面的范围。除了安全性和视觉的生理要求,以及制造某种特定的室内光的氛围,设计的语言和概念自然是可以自由发挥和重新确立的。

    光的设计是一既旧又新的表现范畴。徘徊于我们所熟悉、所认知和所确定的关于光与灯具设计的理念必定是毫无意义的。艺术与设计的真正价值应当体现在如同科学探索中的那种发现精神。所谓“创造”,其实质并不是在艺术和设计中仅表现出某种令人愉悦的生理和心理的感知,因为艺术和设计中的这种对人所发生的身心体验过程仍然停留在较低的精神层面上。只有当某种新观念的建立或发现或解决某个问题时,艺术家与设计家才真正涉入到创造的真理层面之中。这恐伯也正是当代人文精神的“命泉” 之所在。要设计出真正有意义和价值的作品,可步入的途径唯有一条:告别传统观念和形式,以一个全新的角度去认识、理解和表达一个旧的主题。当自己和他人面对你的作品而感觉到“怎么可以这样牎?”时,你的艺术与设计思维才能名副其实地变为思想,它的出现更是艺术与设计转向意义深远的质变的起点。展示的便是具有如此般的创造设计思维。坚实透明的玻璃浇铸成上下两块结合的方形造型,而灯完全被裸露地夹在其中。它像在冬天刚从湖里切割下来的冰砖,却温柔地闪闪发光。可随意将其搁置在地上、墙角或桌上的使用方法本身就是一种突破。类似于砖形的简易实体,既可分放也可垒砌,隐含着创立的自信和毅力。生活中每一个物体及其事件其实都可以成为设计创作灵感生发的动机。

    本色的半透明合成材料制成的方形袋状灯罩,由两个细细的金属支架固定。它们看上去有令人意想不到的空灵感。用铁丝弯成自由的形态,再将电线与铁丝用白纸包缠在一起,自然成浪漫的灯形。这些灯具设计的物质视觉形态的表现、材料的应用,以及制作的工艺效果,就是设计者背叛了传统灯具特定概念的限制,而进入设计表现范围的视觉效应设计。设计者将这种创造性的意念转化成了视觉化的有形形式,由此延伸出富有探索价值的心理空间状态,形式的创造表现也最终变为具有审美价值的内涵。

    有形为假,无形为真。最真实的和有价值的东西是无形而又可被感知的。室内灯具设计的形态表现所表达出来的寓意仿佛会引发这样一个结果:我们实际上无法区分梦幻与经历在本质上有何不同。这使我们能更进一步地清晰认识灯具设计的理念,“形态”与“视知觉”的创意表现就是设计的本质属性。自由卷纸的形态与细钢条支架起的空间和由灯散发出的光,营造了一个近乎可以被触摸的虚空间气氛。它是情调,也是体验设计者建立起来的特定时空感觉的视觉信息。合成纤维材料缝织成的一个外套形,灯被设置在末端,隐约显现的光如同有生命的蚕,神秘而温柔。长长的灯体让我们感觉空间的伸展。

    在艺术与设计的实践过程中,最有价值和最有意义的品质就是实验性。实质上,实验性是所有人类创造活动中永恒不变的真理。因为,要达到创造的最终目的,实验是唯一的途径。灯设置在充气的多重弯曲的软塑料管袋中。材料的选择和二维化展开的结构造型相当独特。其设计完全没有我们固有概念中的灯具形象。羊毛与玻璃的上下和内外相结合。一般来说,羊毛与玻璃两种材料的视觉感与触觉感在设计中是极难统一和处理的。然而,设计者通过巧妙的结构方式,将它们有机地融入在一个整体中。如果将其设置在一个特定的家庭室内环境中,这个灯具必定会引发出某种诱人的心境。设计者也同样体现出“疯狂”的想象。用人造毛皮制作成一个圆圈形,若干个灯泡被装在有内结构的毛皮下。当灯亮时,光便会从有许多小孔的毛皮下漫射出来。如此般的设计的确需要有足够的勇气和一意孤行的精神。在材料的选择与设计构思的思考上寻求一个新角度,灯光的表现与包裹它的物质形态的形式,会酝酿出惊讶与意外。对艺术设计的认识和理解,在我们彻底抛弃装饰与功能相结合的观念的同时,完全进入到实验性的设计创作状态之中,设计才会有真正的本质意义上的突破。

    室内灯具设计的艺术表现,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在黑暗中仅仅解决照明的问题。我们仅仅能感知到现实的真实并不重要,光的设计与灯具设计艺术语言所传达的特定信息和视觉空间才是设计的生命主宰。在这样的灯光映照下,我们的时间才会上升为一个有意义的境界。设计者“以不变应万变”的方法回答了设计的若干思维方法问题。设计者利用我们司空见惯的灯泡和碗状容器,只将它们自由地堆放在一起。这么简单和轻松的构思却显得如此的奇妙;再普通不过的灯泡一下变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生命胴体。这件设计作品引发出这样一个道理:“不可能”永远是人自己加在自己身上的绳索。自我束缚的设计思维观念一旦被消除,最平凡的事物都有可能被转化为富有创新的奇思。

    公共场所空间的灯具设计必须体现与建筑环境整体语言相适应的表现形式。而家庭室内灯具的设计却是可以任想象驰骋的天地。生活中的某些现成品同样可以被改造成灯具的形态。设计者将玻璃容器改装成吊灯。器皿上的刻度与文字显然被转化为非常有意思的设计表现形式元素。用玻璃材料来表现光。设计者有意将富有灵动感形状的不透明玻璃内心设计在透明的玻璃器中,仿佛光不仅是人感知世界的手,同时也是人游离于现实与梦幻的载体。家庭室内灯具的光多以暖色调为主,以适宜安心与温暖的心理特点的要求。这种情感的视觉表现只有“散、弱、漫、柔”的光,才会让我们感觉生活归宿的空间。家庭室内空间是我们体验生命的最重要领域,因此,具有创意思维的灯具设计不仅使设计师能体现满足自我价值实现的理想,更在于在使用者的心里,会提示并鼓舞创造的精神,由此带来生活与生命的能量和动力。

    人类对光的认识与理解以及在阐述时,语言词汇的表达似乎总是难以捕捉到它的真理。一件室内灯具设计作品由“形”传达的视觉感受和光的体验,是一个不可捉摸的东西。这个无形的东西时常会潜在地敲击我们内心的底层。当你开灯时,你打开的便是一个空间;当你改变灯的空间位置时,你改变的又会是室内的视觉心理。而我们改变灯的设计观念时,我们感觉现实的方法或许也随之变化。人的知觉系统无法判断光是一种物质,因为我们的视觉无法与光分离。因此,光是人视觉的自然属性。当我们运用光来表现我们的意念对,它却能营造一个我们自己的“异想”空间。我们虽不能触摸着它,它却可能深深地映入我们的意识当中,并在我们生命脉博的每一次跳动间,感悟时空的本性与生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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